烏魯木齊氫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部署,根據國家《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25-2027年三年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自治區和我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立足我市風光資源稟賦、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構建綠色氫能全產業鏈,全面融入自治區氫能產業示范區建設進程,助力烏魯木齊打造西北氫能產業高地,為我市實現“雙碳”目標和現代能源體系建設提供政策保障
到2027年,氫能產業培育初見成效,氫能產業“制儲運加用”產業鏈基本形成。氫能基礎設施建設有序推進,建成風光電制氫一體化項目3個以上,新增綠氫產能不少于2萬噸/年,建成加氫站5座以上(含綜合能源站),氫燃料電池車輛示范運營數量達到300輛以上,涵蓋公交、物流、礦山等領域初步形成示范效應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推動氫能基礎設施建設
1.建設大規模綠氫生產能力。立足我市優質風光資源,鼓
勵潁訊錳俐丌諮笠耬干嫈槊柘躑鈔嫁株N請殉土瞰劂鷥紲藿敵烆瘛億東區、甘泉堡、達坂城區等地集中建設年產量千噸級以上新能源電力直接制氫示范項目,形成規模化、低成本、低碳排放的綠氫生產能力,加快華電風電制氫制儲加用一體化項日建設,推動米東區綠電制氫項目落地。支持新能源發電企業利用低谷時段富余發電能力建設制氫項目。鼓勵多元化電解水制氫技術路線,積極引入國內領先企業與科研院所,采用先進的PEM電解槽、高溫固體氧化物電解等技術,提高制氫效率與設備使用壽命,降低綠氫單位成本,提升市場競爭力。鼓勵企業建設綠氫儲能與智能控制系統,實現綠氫生產與消納協同,確保供給安全穩定,為我市重點行業用氫提供持續保障。(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氫能儲運網絡布局。鼓勵采用液氫、固態儲氫、高壓氣態儲氫等多元儲運模式,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在米東區、經開區(頭屯河區)、高新區(新市區)、甘泉堡等地建設中轉儲氫站和分布式儲氫站,形成點線結合、靈活機動的網絡格局。開展從綠氫工廠到用氫企業的短距離管道輸氫項目試點應用,形成新能源就地消納。探索有機液儲運氫、天然氣管道摻氫、純氫管道輸送示范工程,提升供應效率和服務半徑,為“西氫東送”提供技術積累。(市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合理安排加氫站選址。按照“統籌布局、適度超前、便利可達”的原則,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應用場景實際用氫
需求,并參照烏魯木齊市加油加氣加氫充換電站布點專項規劃重點選擇公交場站、物流樞紐、工業園區、高速服務區及城市主要干道節點,分階段建設加氫站網絡。利用經開區(頭屯河區)已建成小型制氫站和綜合能源站,開展“制儲運加用”試驗,鼓勵中石油、中石化和其他民營加油加氣站與氫能企業合作,低成本改擴建加氫設施,采用“一站多能”模式,實現加氫與充電供氣、供油一體化,提升站點綜合服務能力。提高加氫網絡覆蓋范圍與靈活性,全面支撐氫能汽車示范推廣與商用化發展。(市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產業示范區配套設施建設。結合經開區(頭屯河區)米東區、甘泉堡等重點片區發展定位,統籌規劃各類氫能配套設施與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氫能產業與相關產業深度合。著力引進和培育氫能制儲運加用等相關裝備制造企業,推進新能源制氫、高壓氣態儲氫、加氫設備及零部件、燃料電池等核心設備本地化生產。鼓勵園區引入氫能整車、零部件、核心裝備制造企業建設涵蓋氫能生產、測試認證、設備維護等功能的綜合服務平臺完善電力、供排水、環保治理、倉儲物流等配套條件,打造氫能示范應用的核心承載區與綜合試驗場。以甘泉堡、米東區為重點區域,以綠電制氫為核心,構建多能互補的零碳園區能源生態探索氫能生產、儲運、加注各環節裝備實現自動化控制與數據共享,建設涵蓋實時監測、遠程控制、智能運維與應急預警的平臺
(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應急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展氫能應用場景示范引領
5.加快在市政交通領域推廣示范。推動氫能在市政服務車輛中率先示范推廣,支持在公交、通勤班車、環衛車、園林綠化作業車等領域應用氫燃料電池車輛。鼓勵公交企業布局氫能交通線路,合理規劃氫能車輛采購。支持快遞、冷鏈、陸港、空港集疏運等重點物流領域示范推廣,建設與物流園區、港站、高速服務區相配套的加氫站網絡。鼓勵市區內火電廠、原材料運輸使用氫能重卡。支持氫能快遞車、無人機推廣應用。(市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郵政管理局、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快在工業領域示范應用。充分發揮我市工業企業集聚與用能需求集中的優勢,在化工、冶金、新材料等工業領域推綠氫應用,形成一批綠氫冶煉、綠氫化工示范項目,逐步利用綠氫將灰氫替代,推動重點行業清潔轉型。支持我市鋼鐵龍頭企業氫冶金試點項目,探索以綠氫冶金為核心的綠色冶金路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加快開展能源領域應用推廣。依托我市風光資源優勢積極培育“風光發電+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新模式。鼓勵甘泉堡增量配電網建設氫能與光電、風電、儲能系統耦合的綜合供能示范工程,提升園區供電穩定性與靈活性,為企業提供持續、低碳
經濟、可靠的能源供應。依托米東區綜合能源基地建設,探索開展“微電網+氫儲能”。鼓勵企業開展離網型新能源制氫、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火電燃機摻氫摻氨燃燒發電等試點應用。(市發展改革委,國網烏魯木齊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快打造氫氨醇示范基地。依托綠電資源優勢,探索推進“綠色能源+綠色化工品”發展模式,積極培育“風光電站生物質氣化-綠氫氨醇”閉環產業鏈,融合發展和延伸生物質能源開發等產業鏈,探索綠電制氫耦合生產綠氨、綠醇、綠色航煤等石化衍生品,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消納、工業脫碳和能源結構轉型。爭取在甘泉堡、米東區落地一批氫氨醇項目,探索綠氨作為清潔燃料和儲氫介質在能源領域的示范。(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探索與推廣新興領域氫能應用模式。隨著氫能技術持續成熟,積極拓展氫能在應急電源、移動式供電等新興領域的應用形成新的市場增長點。支持企業與科研單位共同開展氫能燃氣輪機、氫能儲能電站等新產品、新模式研發與試點應用。鼓勵通過示范先行、市場引導,培育用戶使用習慣,推動新興應用模式盡快成熟,拓寬氫能產業發展空間。(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烏魯木齊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發展氫能裝備制造產業
10.推進氫能裝備制造產業集聚。發揮我市裝備制造業優勢招引先進裝備制造生產企業,培育我市氫能裝備制造產業。加強
與國內氫能裝備制造頭部企業對接,積極引入先進技術,重點發展高效率低成本電解水制氫、氫儲運、氫氣加注等裝備。依托我市國家管網集團西部管道公司,重點研發氫氣長距離大規模儲運裝備,形成運氫裝備的自主研發和批量生產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創新發展體系能力建設
11.加強氫能關鍵技術攻關和自主創新體系建設。聚焦燃料電池堆、高效電解水制氫、液氫運輸、長壽命氫氣閥門及傳感器等關鍵領域,實施一批前沿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支持骨干企業、高校與科研院所聯合組建氫能技術攻關團隊,開展協同創新,推動關鍵核心技術國產化突破。鼓勵建設氫能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研究院等創新平臺,強化從基礎研究、應用開發到中試驗證技術鏈條的研究與發展。(市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引進培養氫能高層次專家和行業人才隊伍。加快引育集聚氫能產業人才智力資源。支持通過自治區級“3+2”重點人才計劃、市級“紅山英才”計劃引進和培育氫能產業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支持氫能產業領域重點企業加強與疆內外高校產學研合作,通過聯合建立實踐實訓基地、開設“訂單班”等形式,培養一批氫能基礎研發、裝備制造、工程設計、生產運維安全管理等產業需要的技術技能人才。(市委組織部、人社局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綠色氫能產業發展環境
13.完善制定產業政策和資金支持措施。組織企業申報中央預算內、專項債、超長期國債等各類資金,落實符合條件的氫能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費支持政策。積極爭取納入國家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探索建立氫能項目綠色金融支持機制,鼓勵銀行、保險、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創新融資模式,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推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氫能產業投資。(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4.著力完善市場機制和供需對接服務平臺。建立公平、透明、合理的氫能交易市場,推動氫能價格與制氫成本、電力價格運輸成本有效聯動,保障供應企業合理利潤、降低終端用戶使用成本。鼓勵建設氫能產業信息發布與供需對接平臺,定期發布氫能項目建設進度、企業投資動向、上下游配套企業名錄、氫氣供應與消費動態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及時、透明、全面的數據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烏魯木齊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強化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加強氫能產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落實,健全氫能制、儲、運、加、用各環節的安全標準體系,嚴格項目審批、施工建設、運營管理全過程的安全監管。建立健全氫能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定期巡檢和事故隱患排查機制。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應急預案,定期
開展應急演練和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提升全行業應急處置能力。(市應急管理局、發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跨部門工作機制,由市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城管部門參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燃氣管理條例》對加氫站實施管理;科技局牽頭組織氫能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創新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推進裝備制造產業鏈構建;交通運輸局牽頭推動燃料電池汽車等交通運輸領域推廣應用和支持政策;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氫能(作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實際,形成具體舉措,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