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鏈接:巴彥淖爾市風電市場發展與投資前景預測分析報告(2025版)
報告鏈接:巴彥淖爾市光伏發電市場發展與投資前景預測分析報告(2025版)
關于開展巴彥淖爾市2025年競爭性配置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申報工作的公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開展2025年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的通知》(內能源新能字〔2025〕654號)、《內蒙古自治區上網消納新能源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管理辦法》(內能源新能發〔2025〕6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巴彥淖爾市2025年競爭性配置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
巴彥淖爾市2025年擬安排競爭性配置上網消納風電項目總規模75萬千瓦。根據可接入變電站條件和周邊風能資源情況,風電項目推薦優先接入500千伏烏梁素海變電站,220千伏隆興昌、布拉格、沙德格、寶音太、杭后、青山變電站等。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要求
1.申報主體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應具備一定風電項目業績、投資建設和運營能力。
2.允許申報主體以獨立或聯合體形式申報項目。若申報主體為聯合體,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2家,需提交相關聯合體協議且明確各成員股權分配和牽頭企業等情況,由占股不低于51%的企業作為聯合體的牽頭企業。
3.申報主體(含聯合體各成員,下同)“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申報主體處于正常經營狀態,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
5.申報主體應按要求編制和提供相關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專業性和真實性負責,發現弄虛作假等不實情況,將取消申報資格。
(二)項目申報要求
1.單個申報項目規模不低于10萬千瓦,同一申報主體最多可以申報2個項目,旗縣區報送申報項目個數不超過5個。
2.申報項目需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政策,風電選址及送出線路路徑主動避讓耕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水源保護區、文物保護區、軍事禁區等敏感區,并取得旗縣區相關主管部門排查意見。
3.旗縣區應協助審核確保申報項目選址“唯一性”,場址不得重疊,否則取消申報項目參與競爭性配置資格,相關損失由申報主體自行承擔。
4.申報方案應按照大綱編制,明確站點風能資源條件、場址條件、電站建設方案、接網方案、經濟性測算、技術先進性、創新示范等內容。申報方案應附接網方案,明確擬接入的變電站、接入電壓等級、送出工程距離和路徑等。
5.鼓勵申報項目創新采用提高并網友好性能,提升涉網主動支撐能力,增強頻率、電壓耐受能力和支撐調節能力,能夠平抑新能源發電出力且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的先進設備。
三、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報資料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申報主體可向旗縣區能源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14日18:00。旗縣區能源主管部門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申報項目初審把關工作,初審通過并經旗縣區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于2025年12月15日18:00前將“XX旗縣區2025年競爭性配置上網消納風電項目清單”和申報材料報送市能源局1716室。逾期送達或未送到指定地點,市能源局將不予受理。
2.每個申報項目需提交紙質版材料8份(確保內容一致,騎縫加蓋申報主體公章)、電子版材料2份(包含蓋章掃描pdf版和可編輯版,U盤存儲),電子版與紙質版不一致的以紙質版為準。每個項目申報材料應獨立封裝,并加蓋申報主體和旗縣區能源主管部門公章。
(二)組織優選評審
申報截止后3日內市能源局組織具備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優選工作,評審期間接受市紀委派駐市能源局紀檢組監督。評審優選工作采用合格性審查與綜合性評分相結合的方式,對通過合格性審查的項目進行綜合評分,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進行排序,并提出擬入選項目清單。
(三)匯總上報
市能源局將擬入選項目清單報市人民政府審定,通過后在相關平臺進行公示,并征求省級電網企業支持性意見。完成后按程序上報自治區能源局審核納規。